1、对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进行质量和流通的管理,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。
2、加强对B超机和妇幼机构的管理,将性别比控制在法定范围。
3、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、地方病、职业病防治和食品、化妆品、消毒器械、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,指导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,组织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、病情实施紧急处置,防止疫情病情的蔓延。
4、负责基层社会卫生及妇幼保健工作,,执行基层妇幼卫生和提高人口素质工作发展规划、政策和技术标准,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,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、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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